Interview of Immigration Attorney Alan W. C. Ma
Q: 马渭泉律师,谢谢你接受我们创刊号的专访.
A: 不用客气。我很高兴知道你们发行一份内容丰富精彩而且设计精美的 刊物来介绍夏威夷.
Q: 马律师,我们了解你是一位资深的美国移民律师,你可否自我介绍一下吗?
A 当然啦。我从业美国移民法工作已有27年。当中曾兼任夏威夷大学法学 院的移民法教授,夏威夷州驻中国及香港贸易代表。我亦被同业在过去二十 年连续推选为美国最优秀的移民律师之一。我是夏威夷 州唯一被连选到这 项最高荣誉这么持久的律师。
Q 目前中国人对美国移民兴起一个新浪潮,你可否向我们详细介绍一下移民美国的途径吗?
A:目前在中国大小报纸及网站广告中,大家都可以见到非常多的美国投资移 民或简称EB-5的项目在推广。这个应该是比较简单的办法来申请到美国移 民或所谓绿卡的身份。
Q:什么是EB-5项目呢?
A:EB-5是(Employment Based 5th preference)的简称。美国国会在1990年设 立该法律,鼓励世界各地的企业家来美发展,创造美国人就业机会,
推动经 济发展。Q:EB-5的法律要求是什么呢?
A:很简单来说,一位外国投资者只要在法律改革后(1990年11月29日)以下列三个办法中之一,成立一个“新企业”及创造10个就业机会便可:
投资一家新企业;大幅度改革一家1990年11月29日前成立的企业;大幅度扩展一家在1990年11月29日后成立的企业。但目前在中国推广的项目是以第一个办法为主,所以中国的朋友只有认识这 个办法为多。
Q: 创造10个工作机会是硬性的吗?
A: 不是!因为一般商业人士都不愿意在法律要求下,被迫雇用10个固定全职工作人员,所以目前法律也允许一个外国人投资到一些被美国移民局指定 为“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的地区或项目,有助美国经济,而投资 者将可以通过一个“间接”创造工作机会的方式来雇用少于10个职员达到 法律要求。
Q: 在夏威夷州有区域中心来方便投资者少请过10个工作人员来申请EB-5 吗?
A 有。夏威夷有两个公众(public)区域中心。一个是夏威夷州政府经济贸易 发展局(DBEDT)所拥有而包括全州地区的“区域中心”。另外是一家私 人拥有由我法律事务所代为管理全州地区的“区域中心”。
Q:这两个公众区域中心目前有项目在推广中吗?
A:有,但因为夏威夷的项目比较少,所以都很快就被投资者全部接纳。故此 有兴趣在夏威夷投资EB-5的人仕请到本事务所或夏威夷经济贸易发展局 查询。
Q:投资EB-5的全额是多少呢?
A:EB-5法律是有50万及100万美元的两大投资额的分别。简单来说如果要以 少额50万美国来申请到EB-5绿卡,投资的地点所谓“目标地区”(Target Employment Area)。即是在人口少(人口统计区内少于2万人)或失业率 高(当地的失业率要比国家高1.5倍以上)的地点。
Q:夏威夷有很多目标地区吗?
A:因为夏威夷一直都是经济比较旺盛而失业率低,所以目标地区并不多。一般来说,在瓦胡岛 (Oahu)以外(除了Hilo市之外),所有的外岛地区是人口少而被视为目标地区。
Q:那么如果要投资100万美元才能申请EB-5,不是资金风险很高吗?
A:不是的。往往资金投放到失业率高及人口少的地方,尽管所投资金较少,风险度才较高。
Q:资金一定要投到人家的项目吗?
A:其实法律没有要求资金一定要投到别人的项目才可以申请EB-5绿卡。可是因为外国来的企业家对美国的经济环境和情况都不熟悉和了解,所以法律允许外国投资者投到美国人创做的发展项目。
Q:请问一般EB-5项目有什么的风险?
A:我们从法律工作人士的角度来看,EB-5投资有二大风险:一是商业风 险,就是资金投资后,发展商没有能达到预期的回报,投资者在金钱上 有所损失。第二大风险是法律性风险,就是说投资者投了钱以后,不能为自 己和家人申请到绿卡。
Q:那如何能够避免和减低商业跟法律上的风险呢?
A:要对投资者争取到最高的保障,这个是因人而异。我们当律师的都是要清楚发展商的经验和能力,发展公司的背景,还有发展项目的可行性。然后再分析投资者的个人背景,资金来源证明,才能比较准确的分析一个投资者的资金跟法律上的风险。
Q:一般来说,谁有资格申请EB-5投资移民?
A:法律只要求申请人在21岁以上,有提供资金的能力跟能够证明到资金的合法来源,不管他的教育程度,商业背景和能力,都可以申请EB-5投资移 民,而且申请人也可以带他的配偶,和21岁以下的儿女一起到美。
Q:法律是否要求投资者一定要迁移到项目的所在地区,才能拿到EB-5移民签证吗?
A:法律没有要求投资者一定要住在项目所在地,才可以申请到EB-5签证。可是我们一般的EB-5客户,大部分都是住在夏威夷,国为夏威夷环境优美,清净,气候好。所以是很受中国人喜欢的移民地区。
Q:如果一个项目在某种情况下失败了,那投资者就要放弃他的绿卡身份吗?
A:不是的,移民法条是允许移民局人士考虑,如果投资者在他没能控制的情况下,所投的项目失败了,投资者还是可以保
留他们的绿卡身份的。
Q:有兴趣申请移民的中国朋友 他应该怎么样开始申请程序?
A:做为一个有多年经验的移民律师,我往往建议有兴趣移民美国的客户,允 许我们做出他们背景的了解和分析,然后做出我们专业性的建议才做出投资 的行作。我们的工作范围并不是盲目地替客户申请到绿卡。我们的工作是 全面性的考虑到保护客户:在美国税法的责任,投资的安全,家人身份的保护跟他进出美国的自由等等问题,才做出一个最理想的移民方法的建议。
Q:马律师,那就是说,除了EB-5以外,还有其他的移民美国的途径吗?
A:是的。我们除了建议EB-5以外,还有其他的渠道会建议给客户考虑。这些渠道,是以客户的经商经验,英语能力及财政能力来决定的。
Q:按你说,一个有兴趣移民美国的朋友,是需要找一个移民律师来协作,你有什么建议可以找到最理想的律师呢?
A:移民方面的法律工作是一种需要经验丰富的律师才比较提供可靠的服务。所以一个客户应该小心了解及清楚所请的受托律师,从移民跟商业的背景都是 经验丰富,而且有较高的名誉,才委托他来处理整个移民申请程序。因为移 民亦是一件终身大事,不可轻视。
Q:谢谢马律师今天接受我们的访问。
A:谢谢,我希望你们的刊物会受大众读者的爱护和支持。
Alan W.C. Ma, Esq. Law Offices of Alan W.C. Ma
Pan Am Building, 1600 Kapiolani Blvd., Suite 520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